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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战前和战后作为基本分段的不同历史时期日本教育法规实质和形态的细致剖析,探明日本当代教育法规的渊源和发端点。 在日本现行教育法规分析上,首先,以传统“公私法理论”在当前的新解释入手,批判“教育行政法规说”,认同“教育固有法规说”,肯定教育法作为独立法部门的地位。其次,运用立法学工具从结构和形式上对日本教育法规的完整性、协调统一性进行分析。在日本教育法规的立法精神分析上,依据立法宗旨和法律原则两个向度进行。日本教育法规立法宗旨基本围绕“国家主义”和“民主主义”两极摆动,难以平衡,本文在得出这一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评论。本文按照法规的效力范围划分出法律原则体系的层次,进而作出分析。最后,对同本教育法规在基本原理、法规体系、法域宽度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特点进行总结,还对教育法学界和教育社会团体在促进日本教育法规建设中的作用作出评判。影响重大的修改《教育基本法》和《终生学习振兴法》法规体系的构建是日本教育法规的发展动向。 日本教育法规对西方法律的继受与内生相结合、加强教育法学研究、立法通道非常通畅、私立学校部门法健全、不成文法法律形式以及教育法律文化发达对我国教育法规建设尤具启示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