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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问题是一个亘古而永恒的问题,人类从诞生到现在为建立良好的秩序而不断探索实践。时至今日,良好的秩序尚未建立,人类的自由和平生活远未到来。人类对自由的渴望越强烈,对秩序的呼声就越高。那么到底什么是秩序?秩序和自由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秩序对我们有什么意义?我们该如何去建立良好的秩序?本文试图分三部分去分析论述这些问题。 第一部分“秩序范畴界定”主要论述什么是秩序。这一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起。①秩序的含义:在本部分中,我们直接揭示出秩序的含义,简单讲,秩序是指为规范主体行为、调适社会关系而建立的一整套规则体系。通过分析它与自由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秩序含义的理解。②秩序的依据:通过分析指出,秩序的依据在于客观规律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③秩序的特性:秩序是可能性与现实性、稳定性与变动性、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通过分析秩序的特性,进一步丰富秩序的内涵。④秩序的类型:通过对秩序的分类研究,进一步深化对秩序的理解。根据秩序的作用领域,将其分为经济秩序、政治秩序和文化秩序三类。 第二部分“秩序的意义”主要论述秩序对人、对社会的作用。①秩序对人的意义:研究秩序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秩序是人生成的重要条件,是人存在的重要保证,是人发展的重要原因。②秩序对社会的意义:秩序更替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通过对人类历史上几种根本秩序依次更迭的分析,指出随着秩序的更替,社会也在不断地发展进步。同时,秩序还是保障社会财富创造的必要形式。只有在稳定有序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组织生产活动。 第三部分“良好社会秩序的建设”主要从人的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论述在我国现阶段如何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我们知道,任何理论探究,都应回归于现实,为实践所检验,同时用之于实践,服务于社会,秩序问题也是如此。因此要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首先就要从理念上转换对秩序的认识。良好的秩序、完善的秩序,对我国社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秩序并不是一种自发的产物,而是人类理性设计的一种自觉的结果。所以,我们必须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将自己放置于人类历史的总规律中,最大限度地建立更高级的、更完善的社会秩序。其次,建立良好的秩序,更要加强实践层面的落实。秩序是人类理性自觉设计形成的。制度是它的具体表现形式,因而建设秩序就必须进行制度建设。制度有其具体的表现形式,这就是体制.国而建设良好的秩序,关键船有好的体制.我们建立的秩序,必须要符合客观必然性,必须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的秩序首先应规范经济秩序,因为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经济基础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社会生产方式几乎制约着其它一切方面的顺利发展.另外应进行政治秩序建设.因为以政治的方式存在是人的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政治化存在方式是人的秩序化、社会化存在方式,是人对秩序的亲身实践.从这点也可以说政治秩序建设就是对人的立接的建设,是人的社会理性的自我实现.针对我国实际,进行政治秩序建设不能改变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此前提下,要完善同基本政治制度不相符的政治体制。同时文化是人的社会存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的精神性存在的最突出体现,它可以作为一个立接的尺度来衡量人的存在,是人对自身存在的一种最理想的独特的把握,是人的社会存在的较合理的现实样态.文化秩序合法化是人的存在的内在要求,文化秩序建设因而成为对人的精神世界的直接塑造. 本文认为,秩序这一概念蕴涵于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人们对其内涵尚无统一的认识。困而,应尽快将其提升为一个哲学范畴。其次,秩序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困而本文立足于我国实际,探讨在我国建立良好秩序的现实途径。正是立足子这样一种努力,本文渗透着强烈的现实主义关怀.最后,规律和秩序是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制度是秩序的具体表现.这一观点的合理性有多大?规律与秩序、制度、体制及具体的规则之间是不是一种从抽象到具体的关系?本文对此都有一定涉猎和尝试,其结论未必全然正确,但这种努力的方向却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