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当前学校教育工作的两大核心之一,是素质教育的重心工作。但是,由于缺少对学生道德情绪发展的关注与研究,当前的学校道德教育实效性比较低。表现为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以及学生道德行为的失真。为了探讨青少年道德情绪发展的有效模式,对青少年犯罪的改造提供相应的依据,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提供有效范式,从而教会学生“责任、知耻、感恩”。研究选取了道德情绪领域的内疚、羞耻、感恩做为切入点,采用故事情境法、自我报告法等方法,通过系列研究探讨青少年发展过程中内疚、羞耻、感恩在年龄上的转折期,以及探讨犯罪青少年、普通青少年、道德楷模在内疚、羞耻、感恩上的差异,探讨对于不同对象和在不同情境下,普通青少年、犯罪青少年、道德楷模的内疚、羞耻、感恩的差异,并通过实验干预的方法为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提供依据,加强学生的内疚、羞耻、感恩,增强学生的文明素质、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普通青少年、犯罪青少年、道德楷模的内疚、羞耻、感恩差异显著。道德楷模的内疚、羞耻、感恩最高,其次为普通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的内疚、羞耻、感恩最低。感恩的转折期在二年级到四年级之间。内疚的转折期在四年级到六年级之间。羞耻的转折期在四年级到六年级之间。十年级时青少年的内疚、羞耻、感恩的发展达到最高。从年龄的角度,感恩的转折期出现在九岁到十二岁。内疚的转折期在十岁到十三岁。羞耻的转折期在十一岁到十三岁。其中,十一岁时感恩比较低。十二岁时,内疚感高,而羞耻感低。十七岁时,内疚、羞耻、感恩分别最高。2.普通青少年对父母的内疚感最高,其次为好友,再次为关系不好的人,对于陌生人的内疚感最低。犯罪青少年对不同对象的内疚感依次为父母、朋友、陌生人,关系不好的人。道德楷模对不同对象的内疚感差异不显著。3.普通青少年和道德楷模对身体伤害、财产伤害、名誉伤害、辜负他人信任的内疚感差异不显著,犯罪青少年对不同伤害的内疚感依次为财产伤害、身体伤害、辜他人信任、名誉伤害。4.对于不同事件类型,青少年的羞耻感存在差异。对于不同对象,青少年的感恩存在差异。5.干预实验后,对照组和实验组青少年的内疚、羞耻、感恩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