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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出于解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的目的,还是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都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改革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由于历史的原因,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缺乏生机与活力,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激烈竞争和挑战不相适应,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势在必行。从20世纪末开始,我国事业单位就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近年来,建立和推进工作人员聘用制已成为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点,聘用制将会作为事业单位基本的用人制度长期执行下去。 几年来安徽省事业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聘用制改革在某些方面已取得了进展,获得了经验和成效,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促进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在另外一些方面仍有不足之处,有待改进: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聘用制改革意义的认识不到位,事业单位聘用制本身存在诸如岗位设置不完善、聘用合同不规范等不足,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外部配套制度和内部配套环节不健全。如何才能避免这些问题的继续发生,如何才能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的改革力度,这些都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加以深入研究和广泛探索。 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做好如下工作:明确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并从事业单位外部加强政策指导。加强事业单位自身的改革和管理,包括应当做到政事分开,维护法人的独立性;强化引导管理,完善聘用制的运行机制;采取灵活措施,妥善解决聘用制与现行人事管理体制的矛盾。加大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宣传力度,包括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履约的自觉性;注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效果,增强合同的适用性。建立新型用人机制,应当做到加强聘用制的聘前、聘中、聘后管理;实现平等竞争,保证聘任的规范性,并且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构筑以社会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新的工资总量决定机制,同时鼓励技术要素按照贡献参与的程度进行分配。 本文在探讨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理论联系实际,着重联系安徽省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改革的现实情况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