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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对弱势群体进行伦理关怀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它关涉到弱势群体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是弱势群体真正摆脱弱势地位,融入主流社会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促进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本文把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研究置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运用建立在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透视基础之上的道德社会学研究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分析与逻辑演绎相统一、实证分析与规范研究相佐证的研究思路,探索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并尝试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转型期中国弱势群体伦理关怀体系。伦理关怀以“人是目的”作为指向和尺度,是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肯定的一种深层次关怀。伦理关怀的“伦理性”不仅体现在关怀方式、方法上,而且还体现在关怀的内容上。从人的三种存在方式来分析,伦理关怀有物质—精神—道德三个维度,对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必须从这三个维度展开;从道德责任的角度来分析,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责任主体有政府、社会、弱势群体个人。其中,政府和社会是弱势群体改变弱势地位不可或缺的外部支持。弱势群体个人必须承担起“自我关怀”的责任,积极改造弱势心理,主动增权,提高自我关怀能力;从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方式来分析,必须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公平与倾斜原则和发展原则,运用伦理的手段和伦理的方法,对其进行伦理关怀和支持,促进其自由、和谐、全面发展;从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道德实践分析,应坚持“以生存为核心,以发展为目标、以权益为保障,以尊严为目的”为路径取向。其中伦理救助是维护弱势群体尊严,构建弱势群体精神家园,实现对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深层次需求。在伦理救助路径选择层面,本文探讨了思想道德教育在弱势群体伦理救助中的价值、意义以及策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