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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投融资行为是企业经营最为关键的决策,一旦企业偏离理想的投资规模,投资行为就缺乏效率,导致企业价值下降和股东价值损失。造成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而机构投资者能够直接或间接起到降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减轻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因此预期机构投资者能对企业的非效率投资行为产生影响。 考虑机构投资者对非效率投资影响的作用机制,融资行为是极好的角度与切入点。因为融资行为能够影响投资行为,机构投资者又能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本文希望通过融资行为这一桥梁,来考察机构投资者能否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产生影响。具体来说,就是在上市公司出现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时,外部债权融资以及外部股权融资如何对非效率投资产生影响,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存在能放大还是减弱这些影响。通过借鉴Richardson(2006)的研究,构造两个层次的回归模型,估计融资行为、机构持股以及机构持股与融资行为的交乘项对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的影响层程度。 实证研究发现:(1)长期负债融资会加剧企业的过度投资,但会缓解投资不足;(2)股权融资能够缓解投资不足,但是会加剧过度投资;(3)机构投资者存在会放大长期负债融资与过度投资的正相关关系,也会加强负债融资对投资不足的负相关关系;(4)机构投资者存在会抑制外部股权融资和过度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但对于股权融资与投资不足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没有明显作用。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比较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首先揭示长期负债融资与股权融资分别对过度投资及投资不足的不同影响,提醒外部融资方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督,制约非效率投资行为。第二,明确机构投资者能通过影响融资行为对非效率投资产生作用,促使其积极规范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第三,在理论研究上抛砖引玉,开拓非效率投资与机构持股的研究思路,丰富相关研究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