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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代币自诞生以来便充满了争议性,其独特的去中心化、非对称加密、分布式系统的点对点现金支付体系对传统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产生了极大颠覆,为金融、法律、互联网等多领域带来全新变革与冲击。炙手可热的数字代币一度掀起世界范围内投资者的“炒币热”,引发全球投资热潮。同时,代币与传统产业结合催生出与新类型,新特征,对传统产业造成极大冲击。我国面对数字代币的冲击,起初央行联合多部门紧急联合发文叫停,限制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代币交易服务。如今各部门积极研究和探索其金融、法律、科技的发展应用与产业融合。这个态度转变的过程中体现出我国在面对科技变革时积极研究的开放理念,更展现我国紧跟世界发展步伐的应有举措和应变思维。本文首先通过分析数字代币的基本理论、工作机制,对数字代币的货币属性,虚拟财产属性以及ICO首次代币发行的属性做了区分与认定。并对比研究了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等域外先进的监管模式与法律实践,提炼出具有借鉴价值的监管经验。在分析数字代币对我国传统监管体系造成的冲击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行政监管架构的建议,并从监管主体与监管职能的视角着重进行分析与论证,以更好地适配我国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研究现状,应对数字代币为代表的新型数字金融科技领域监管思维和监管方式的转变等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