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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是一项集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资金融通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国际保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融资结算方式。但在我国,国际保理尚属于一项亟待开发的金融服务领域。立法体制的不完善、信用制度的缺失以及专业保理人A的缺乏都限制了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
根据商业实践和理论研究,国际保理的核心业务在于通过出口商向保I里商转让应收账款以取得出口融资,其法律特征就是以应收账款为核心的综合法律行为。因此,本文围国际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探讨了以下五部分的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通过比较各国法律的规定,讨论了困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范围,重点讨论了禁止债权转让约定的效力以及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的范围;
第二部分分析了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重点比较了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生效的三种立法例,并讨论了各国法律对应收账款转让的形式要求;
第三部分研究了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通知问题,主要分析了通知主体为债权人、受让人或二者皆有权通知时的利弊,并讨论了通知的时期、方式以及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四部分讨论了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包括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内部效力、保理商与债务人之间的外部效力,并重点分析了保理商与应收账款的其他受让人、质押权人以及出口商前手发生权力冲突时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第五部分介绍了我国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立法现状,并针对现有立法中的不足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