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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当今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公众参与社会活动中去的有效途径。志愿精神培育旨在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培育公众的志愿精神,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使之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志愿精神的培育关系到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问题的解决及我国高素质青年的培养,需要让公众了解及接受志愿精神的价值体系、了解及内化志愿精神所包含的要素、培育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从而促进志愿精神内化为公众的价值追求。志愿精神是指一种自愿、奉献、友爱、互助、尊重、关怀的精神,是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到完善社区工作、推动人类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中去的精神。志愿精神在国内外的蓬勃发展有着深厚的基础,国外主要起源于其传统的慈善观念、基督教的“慈善思想”和乡镇精神;志愿精神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的深厚的基础主要是在中国思想领域影响较大的儒、墨、道、佛家思想。志愿精神的培育就是通过价值引导与理论指导,培育公众“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使之树立现代公民意识的一种教育活动。具体来说,志愿精神培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让公众了解、接受志愿精神的价值体系;让公众了解、内化志愿精神所包含的要素;培育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近几年随着我国志愿精神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社会各界对志愿精神的关注在增加、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开拓创新,为志愿精神的培育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志愿精神的培育也面对着一些挑战,如缺乏深厚的公益意识,志愿精神培育的先天性不足、法律法制建设落后,志愿精神培育缺乏保护机制、民间组织不发达,志愿精神培育的载体缺失、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志愿精神培育的动力缺乏等。所以志愿精神的培育需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志愿服务起源于国外,在国外发展历史悠久,在志愿精神培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虽然志愿服务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是也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对志愿服务具体实践及志愿精神培育经验的透析可以促进志愿精神的弘扬,对我国志愿精神的培育具有现实导向性作用。我国志愿精神培育的基本经验有:我国政府为志愿精神培育提供了自由的社会生存空间;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政策,来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了志愿精神的培育;领导人的支持为志愿精神培育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国际志愿者活动在内的国际援助,创造国际合作的环境。国外志愿精神培育的经验启示有:慈善氛围的熏陶、企业的支持、政府政策的支持与资金激励、广阔的志愿服务领域、庞大的社会组织。我国推进志愿精神培育工作,应从遵循一定的原则,把握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个方面的途径方法,完善条件保障:培育公益意识,营造浓厚的志愿文化氛围;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法制保障;支持民间志愿组织的发展,构建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志愿者的人力资源,建立有效的志愿工作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