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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点,在两权分离下,拥有所有权的股东往往不直接控制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是聘用专业的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公司。股东将公司的经营权交予管理者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取决于管理者能否按照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方式进行经营。根据“经济人”假说,股东与管理者均为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所以管理者不会总是根据股东的最大利益经营公司,同时,作为经营者的管理者又拥有着比股东更多的信息优势,这就导致管理者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常因自身私有收益出现寻租行为,例如操纵薪酬、增加在职消费、谋取私利、构建商业帝国等,尤其在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时,管理者更容易掌握超出范围的控制权,进一步激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导致代理成本的增加,损害股东利益与企业绩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作为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大股东有着较强的动机参与公司治理,以加强对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从而提升企业绩效。然而,大股东在公司治理视角下的监控机制中处于“长期监督、间接控制”的位置,他们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几乎没有发言权,无法真正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学者提出大股东可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但由于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仅仅委派董事很难对管理者产生直接压力,更难以通过约束管理者的私利行为来提高企业绩效水平。相比之下,委派能代表自身利益的本单位高管或董事兼任上市公司的高管(即设置纵向兼任高管)直接介入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更为有效:一方面,纵向兼任高管为大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整体运营提供途径,方便其更直接地监督与约束管理者;另一方面,纵向兼任高管使大股东与管理者的联系更为紧密,有利于减少二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并进一步产生利益趋同效应。那么作为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渠道,纵向兼任高管是不是能够有效地监督与约束管理者,又能否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呢?出于对上述问题的探究,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依据委托代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管理层权力理论,探讨纵向兼任高管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作用与影响机制,并结合企业内外部治理环境,分析了在管理层权力和市场化进程这两个因素的不同作用下,纵向兼任高管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否有所不同。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以2010年—2017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构建回归模型,利用统计分析软件对相关变量做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验证了纵向兼任高管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及管理层权力、市场化进程在纵向兼任高管和企业绩效二者间的关系中所起到调节的作用。本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纵向兼任高管可以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这种提升作用主要是通过纵向兼任高管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监督”和“更多的资源”效应来实现的。第二,纵向兼任高管的治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管理层权力的制约,即在管理层权力较大的企业中,纵向兼任高管对企业绩效的积极影响相对降低。第三,市场化进程会影响纵向兼任高管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随着市场化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纵向兼任高管对企业绩效的正向作用会得到加强。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充分发挥纵向兼任高管的治理作用,通过纵向兼任高管强化大股东的监督职能、健全对管理者的监督约束机制并重视纵向兼任高管在整合社会资源上、促进企业间沟通上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二,要注重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设计合理的权力结构安排,明确管理层权责和职权范围,为纵向兼任高管发挥职能营造良好的内部治理环境。第三,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提升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为纵向兼任高管发挥治理作用提供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