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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劳动关系双方的争议数量越来越多,类型也愈加多样化。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诉讼在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文章通过实证考察发现在一系列法律出台的背景下,诉讼仍然是当事人首要选择的解纷方法。相反,同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协商、调解和仲裁的作用易被忽略,在实践中同诉讼的衔接和互动情况也较弱。但是诉讼制度具有自身无法避免的劣势,同时我国的劳动争议诉讼解决机制并不十分完善,不利于现阶段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双方关系的维系和利益的平衡。文章的写作目的便是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以诉讼和劳动关系及社会利益的互动现实为考察点,在揭示其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劳动争议诉讼解决机制的几点建议。文章最终落脚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然选择。本文由引言、主要内容及结语构成,主体内容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围绕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和劳动关系在社会关系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概述,又分别从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两个角度出发对劳动争议的概念、特点、类别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阐述;其次对劳动争议诉讼的概念、特点进行论述,并通过将其与民事诉讼相区别而进一步阐述劳动争议诉讼的特征。第二部分以笔者所进行的实证考察为内容。调查对象为太原市三家基层法院2008年全年受理的劳动诉讼案件,笔者综合运用法社会学的方法对案件的类别和特点进行定量分析,旨在得出诉讼机制在化解劳动争议过程中的实际运作情况。第三部分围绕劳动争议诉讼解决机制的利弊方面进行法社会学分析。这一章主要以上一章实证考察得出的结果为依据,结合诉讼这一方式在同和解、调解、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和途径的互动情况,从法社会学的视野出发揭示诉讼机制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优劣势。第四部分围绕劳动关系的稳定对于社会和谐的意义、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及双方长久关系的维系,阐述了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所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最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多元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几点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