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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是中国56个民族之一,是典型的森林民族,世代游猎在大小兴安岭一带。他们的传统文化是人类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质的鄂伦春族文化,不仅包含了丰富的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资源,而且还具有这方面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经验,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广泛深远的积极影响。如今,鄂伦春族已放弃了狩猎生产,他们的文化受到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鄂伦春族文化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濒临灭绝的民族语言;走进历史的狩猎文化;后继乏人的民族工艺;逐渐被遗弃的曲艺文化;越来越神秘的萨满文化。由此我们认识到,抢救、保护鄂伦春族传统文化遗产已刻不容缓。当然,任何一种文化的存在与发展都是以生产生活方式为基础、以实用性为前提的。为此,在鄂伦春人聚居的地区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让他们的游猎生计方式得以延续,由猎民保护游猎区域的森林,森林得到有效保护继而促使动植物更好的繁衍生息,充足的动植物资源又可以为猎民生活提供保障,这是一个可以良性循环的机制,这样能够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创造条件,为民族事业的发展搭建舞台。正是因为文化与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只有鄂伦春人的生活背景逐渐恢复了,他们的文化自然能够更长久的传承、更好的发展。其中,传承的主体是人,传承的是民族精神、民族标识、生活习惯、情感。可以通过家庭、社区、学校、媒体、学术、舞台、生产生活、生命等等来传承。我们不能只是一味地呼吁应该保护文化遗产、发扬民族文化,更主要的是利用民族文化创造、培育出具有经济效益的产业,使民族成员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收入,这样也使得他们更有动力去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文化。可以这样说,打造具有经济效益、能够惠及百姓的民族文化产业是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根本。寻求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途径,越来越成为推动民族文化自发传承的重要方式之一,旅游业也越来越成为一种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民族文化旅游业的作用主要有:环境破坏少,资源消耗低;产业关联带动性强;可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鄂伦春族文化旅游业发展中的问题表现为:传统文化断裂,文化根基不稳;旅游经济意识不强,缺乏专门人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旅游项目和产品尚待开发;旅游管理体制尚待健全。由此,提出的鄂伦春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对策是:恢复文化背景,惠及鄂伦春族百姓;增强旅游意识,重视旅游人才的培养;建立环形旅游圈,使鄂伦春族地区旅游产业规模化;开发参与型旅游项目,加快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制定相关政策、发展相关产业,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总之,开展鄂伦春族文化旅游业是保护、传承其独特文化的重要手段,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一个民族才能更好的延续,整个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才能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