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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己经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然而,在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出现了公务员管理体系内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与相对完善的公务员“进入”和“管理”两个环节相比,公务员“退出”环节的建设和运行还不是很理想。导致公务员退出机制不健全的因素有很多,从公务员个人的角度来说,退出后公务员个体往往缺少市场竞争力;从政府机关的角度来说,政府对公务员退出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政府内部非正式组织大量存在;从整个社会影响来说,“官本位”思想仍然占主导地位,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与其它职业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均衡机制,无论在工资福利还是社会地位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要解决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文化方面的具体国情。因此如何立足国情,有选择地借鉴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变革的基本举措,得出本土化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完善之路,便是本文力图解决的问题。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有关公务员退出机制的研究成果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等。第一章公务员退出机制理论及概况。首先对本文所研究公务员的范围及退出机制做了界定;其次系统介绍了中法两国公务员退出制度的发展和现状。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法国公务员总章程》对比分析,得出中法两国有关公务员定义和范围的异同,有关辞职、辞职、开除和退休等退出方式的具体规定和程序。第二章中国公务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将我国公务员退出中存在的问题按退出前、退出中、退出后进行分别阐述,从政治、经济、文化和制度自身原因等方面入手,寻求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第三章分析了法国公务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优势,为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完善提供参考。第四章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完善——以法国为借鉴。中法两国的不同国情,决定了不能照搬照抄法国公务员退出制度中的优势,但仍值得我们借鉴。譬如法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分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指导服务等,都是解决我国目前公务员退出机制中存在问题的切入点。最后一部分是结语与启示,希望本文提供的研究内容能够为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