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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出现了国未富人先老的状况,人口年龄在数量结构上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是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农村人口占56%的发展中农业大国来讲,人口老龄化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沉重压力,也给农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养老负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推广实施势在必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占总人口约56%的农民现在或未来的生活,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核心内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效率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是养老保险制度推行的关键,因此合理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问题是解决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核心环节。只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才能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才能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建设。
全文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入手,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接下来针对这些原因,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指出应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担负基金筹集的任务,国家财政补贴应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同定来源,建立政府财政支持的筹资模式,集体经济补贴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来源予以制度化,探索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产品换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筹集新机制。文章指出借鉴国外成功的基金运营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型-金融机构委托管理模型,明确界定了基金管理人、基金受托人、基金委托人、基金监督人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实现了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的专业化分工,形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提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四项基本原则,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除可以采用银行存款及国家债券的传统投资方式外,可尝试投资于不动产、企业债券股票、实业投资、发放委托贷款或出租资金使用权等投资新途径。最后在吸收国外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改革养老基金监管现状,构建了以农村社保部门为核心的基金运营监管机制,提出建立专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部门、设计基金资产管理质量评估指标,另外通过建立基金管理公司退出机制,降低养老基金的投资风险,构建一个能够较好地解决现有问题的全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