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中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合同制度一步一步的完善,国家建设部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省市试点的经验,2003年2月17日,由建设部颁布发表第一百一十九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告,规定的工程量计价清单为国家标准的批准(GB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此文件通过统一的标准格式,制定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各单位要依据自身的资质水平,管理人员配置和企业拥有的施工设备,自行确定管理费和利润,自主报价,最终由建筑市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确定工程成本,政府只做必要的宏观调控。2008年,基于2003清单,建设部总结经验,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该文件要求从2008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们国家目前的项目管理模式仍然是不完美的,迫切需要规范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尽管我们已经构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概念,意识到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但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未建立一套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方法而对有效的开展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负面影响。在我国,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工作往往是在施工阶段,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中的成本管理往往被忽视。因此,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与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方法开展深入的研究是当务之急。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是核心部分,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其包括可行性探讨阶段的工程造价预算,到工程造价的实际确定以及经济后评价。工程造价控制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也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如何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有效地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分别实行工程造价的管理来降低工程成本,是投资商和承包者更加关心的问题。本文从课题研究的相关背景入手,首先阐述了工程造价构成与形成机制的相关理论,接着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做了相关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