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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一直以来,食品安全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的屡屡发生,不仅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引发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管缺失的指责,造成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各国政府从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来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对来自境外的进口食品实施监管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手段。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各国加强了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我国的进口食品监管框架基本上是1970‐80年代初计划经济的产物。在食品工业发展迅速、群众需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原有的进口食品监管工作暴露出各种问题,亟需改进。进口食品监管属于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它的模式必须符合公共管理学原理。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它要求政府必须有效地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并强调政府职中的责任性。新公共管理运动中责任政府和绩效政府理论与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方向一致,可以应用相关理论解决我国进口食品监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政府职能交叉、监管系统有漏洞、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这些也正是各国政府所关注并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指出深圳地区实际存在的上述各类问题,并按照责任政府及绩效政府理论提出了加强食安委协调、加快法制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及保障财政和人才体系等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