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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体系,具备明确的教育目标,制定了详实的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尤其在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价实施上,美国一直走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前列。美国国家教育进步评价体系(NAEP)自成立以来,公民学(或作为社会科的一部分)就参与其评价活动中,及时地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公众,让公众及时地了解到中小学生在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品性上的收获和不足。
本文旨在研究基于美国国家教育进步评价体系的中小学公民教育评价。绪论部分包含研究意义、现状、思路与方法、研究的创新点以及相关重要概念的界定。主要内容部分为:第一部分介绍美国国家教育进步评价体系(NAEP)的产生背景和构成。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需要进一步了解全国基础教育情况的背景下,NAEP体系顺应产生了,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到如今NAEP体系已经趋于完善。第二部分在理解NAEP体系发展背景的基础上,探究NAEP体系中公民学的评价内容框架,分别从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品性三个方面来评价美国中小学公民学实施的情况;第三部着重描述NAEP体系为公民学评价设定的评价标准,即测试问卷评分标准。第四部分是全面理解NAEP体系中公民学评价的过程,包括问卷设计、试题设计以及样本选择和测试实施。第五部分分析了NAEP体系公民学评价的结果,首先对公民学(或作为社会科一部分)参与NAEP体系前四次的评价情况和结果进行概括性总结,接着重点分析最近两次(1998年和2006年)公民学评价结果及影响结果的因素。第六部分则是从近两次的NAEP体系公民学评价结果比较分析中,总结NAEP体系中公民学评价的特点和不足。从而结合我国公民教育的现状,对构建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体系提出了四点启示。最后在结语部分,希望借鉴美国国家进步教育体系中公民学的评价经验,构建我国公民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我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