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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企业和政府都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手段,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迅速。但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发展水平严重落后,城乡数字差距显著。农村信息化建设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新农村建设开始后,国家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更加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构想更具实践性,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信息化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的论述,主要论述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最后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政府应如何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服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是掌舵,政府应该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其本质在于它的公共性和社会性,通过给予公民个体的价值观和利益以充分的关注,强调政府在民主沟通的基础上,构建公民需求利益表达与公共服务评价的有效机制,以实现政府与民众的对话交流。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政府在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加强政府在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管理职能。我国的农村信息化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体系还不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未能很好的发挥。农村信息化要发展就要有制度和资金的保障,只有管理体系完善了,才能保证合理的使用资金,才能使信息化建设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政府的组织管理角色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第二,带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要快速实现农村的信息化,只依靠政府的力量,进展将会非常缓慢,因此,基层政府必须要加强对农村信息化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对农村信息化重要性的宣传,带动农户、企业、各种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农村龙头企业和各通信企业的积极作用,积极利用社会各方的力量。第三,健全村民需求表达机制,完善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决策机制。在决策的过程中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民代表,让农民有发言权,促进公民利益表达和政府回应的互动机制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形成政府与农民的共同决策模式。第四,农村信息化的发展要采取多种模式。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能照搬一种模式,在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的发展水平,将传统信息传播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充分结合,发展适合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模式。第五,完善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评价体系,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的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改变以往农村信息化建设只重视硬件设施的建设而忽视应用的情况,注重发挥政策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