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在国外引起争论,一直到现在其热情依旧有增无减,尤其近年来国际事件的频发使得社会公众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日渐升高。本文以沪深两市东北地区上市公司2007-2010年间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研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关系。本文社会责任采用“卡罗尔结构”与沈洪涛(2005)设计的社会责任评分体系相结合的方法对社会责任进行度量,并针对研究数据的特点做了相应的调整。社会责任度量中的利益相关者选取了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六类,并为每一类利益相关者选取一定的业绩指标进行度量。企业绩效的代理变量为EVA(经济增加值)这一新的业绩评价指标。本文的EVA来源于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计算依据是2009年12月28日国资委颁布的第22号令《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EVA的计算方法,中能兴业又对其作了一些调整。本文希望解决如下问题,1.企业当期社会责任对当期企业绩效是否有正向影响。2.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否具有滞后性,即滞后一期社会责任对当期企业绩效是否有正向影响。3.企业社会责任分维度(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的责任)数据对企业绩效是否有正向影响。并提出了三个对应的假设。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及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主要介绍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这一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并分正相关、负相关或无相关关系等观点对文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最后作了简单的评述。第三部分为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并提出了三条假设。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介绍了样本的选取与数据的来源,说明了本文的变量设计情况,并根据第三部分的假设设定了两个研究模型,最后介绍了统计方法及工具。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及分析,对样本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及共线性检验,最后对实证结果进行了分析,并对模型做了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为结论,根据第五部分的实证结果及第三部分的假设得出本文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及研究局限。通过对样本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之后,本文得出如下结论。1.企业当期社会责任与当期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促使当期企业绩效的增加。2.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具有滞后性,具体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滞后一期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3.企业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及政府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显著负相关;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同样与企业绩效负相关,但在统计上不显著。即企业比较注重对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及政府的社会责任,而对员工及客户的社会责任则关注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