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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此次金融危机反映了相关银行在公司治理上的严重缺陷,由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道德风险弊端及其所带来的风险监管的缺位正是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深层次原因。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和风险管理的漏洞使得银行追逐短期利益,大举进行冒进式创新,通过杠杆放大了风险,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以来,治理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此背景下,从股权结构的视角上研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具有特别的意义。总结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承担问题,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思考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本文选取我国上市的14家商业银行,就其股权结构和风险承担行为做了实证分析后发现,国家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均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正相关,而国外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负相关。因此,降低国有股比例,增加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构建相对分散制衡的股权结构,对降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