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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并行已经无法满足企业乃至行业的需求,自2012年起,我国逐步推开“营改增”,将原本缴纳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截止2016年5月,全国范围内全面完成“营改增”。建筑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建筑业企业适用流转税税制由营业税转型为增值税,由营业额全额计征、适用税率3%转变为增值额计征、适用税率为11%。建筑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民经济各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筑产品遍布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生产部门涉及各个生产环节,其包括仓库厂房此类建筑物以及道路、码头此类构筑物;工业企业的器械设备也需要由建筑企业进行安装之后才可以转化为生产机器。对建筑企业而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直接影响其收入确认、总体税负、财务状况等方面,更会导致其投标工作、海外经营、核心竞争力的变化,对其加强税收管理,改进税收筹划科学方法提出新的要求。本文对“营改增”落实情况进行概述并对建筑业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分析表明适用税制的变更对建筑集团企业的影响巨大,从而对我国经济也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采用理论结合实证的研究方法进行内容的撰写。首先,阐述了我国建筑集团企业概述及税收征管现状,得出“营改增”前后建筑集团企业的纳税变化。其次,建立SWOT分析模型,分析“营改增”政策对建筑集团企业的税收运营等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运用数学、经济计量等统计分析,实证检验建筑集团企业财务数据和经营管理等变动,跟踪观察建筑业内部企业组织架构、财务管理等是否适应“营改增”做出优化改革调整。最后,分析企业集团内部问题及现行税制的不合理之处,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