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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独立担保制度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它与传统的保证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一种新型的人的担保。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独立担保以其独立性、效率性、快捷性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性,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这种新型的担保方式都没有明文规定,各国的判例和学理对此也有不同的见解,还存在许多有争议尚未解决的问题。笔者以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的司法解释为锲机,结合我国商事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认为我国应在国内商事实践中有条件的引入独立担保制度。本文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独立担保的基础法律理论研究,主要介绍了独立担保的产生、发展,独立性、法律关系,并对独立担保制度作了价值分析。通过以上研究得出独立担保与传统的从属性担保相比具有独立性、不可撤销性等显著的优势,更能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第二部分主要研究独立担保在实务中的运用,介绍了独立担保制度运行的基本规则,集中探讨了独立担保书的开立、修改等问题,还立足于独立担保的特征,介绍了独立担保的欺诈例外原则。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有关独立担保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在我国建立独立担保制度的必要性。最后笔者在前述有关独立担保的原理及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应采取的立法形式及其立法内容提出了初步的建议。本文在全面认识我国独立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深入剖析当前独立担保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若干建议。希望本文中有关完善我国独立担保制度的建议,对我国独立担保的应用和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