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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关键时期,自然环境、资源能源、社会公平和诚信等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能够给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资源,需要对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提出新的要求。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相应地,很多企业陆续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企业的杜会责任会计信息。本文基于我国现阶段特有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试图从正当性和公共压力视角来研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因问题,以及公共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情况。
本文将公共压力理论、正当性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相结合来进行研究,在着重回顾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动机的基础上,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共压力之间的相关关系。
首先,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介绍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然后,分析了公共压力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和理论基础,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假设,建立了我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指数;最后,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公共压力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比较低,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企业面临的公共压力变大,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高;公共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有着积极的影响。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引导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在形式上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媒体关注情况、社会责任行业敏感性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在实质上有着积极的影响。来自政府、银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压力越大,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越高。
基于研究的结论,本文认为,为了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培育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和加强企业的治理,建立强制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和准则等措施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