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醛酮污染物被认为是大气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挥发性有机物(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醛酮类物质因其具有刺激性、毒害性、致癌性等而备受关注。醛酮污染物来自于一次来源(如工业排放、汽车排放、化石燃料和生物质燃烧、生物排放)的不完全燃烧,以及二次来源(如有机物的光化学氧化过程)。甲醛、乙醛和丙酮是大气中的首要醛酮污染物,且大气光化学过程和汽车尾气排放被认为是城市大气中醛酮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因此,研究APEC会议期间北京市大气醛酮污染物,为如何构建有效的联防联控环境保护措施提供实践经验和借鉴。本研究在2014年APEC会议前后调查了北京大气中的醛酮污染物,包括未采取和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所有阶段,每天分4个时段进行间隔采样。甲醛、乙醛和丙酮是含量最高的3种醛酮污染物,占到总醛酮污染物的68.65%~82.66%。在APEC会议期间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后醛酮污染物浓度下降了64.10%,特别是甲醛下降了76.61%。APEC会议前后醛酮污染物的变化规律与其他污染物(臭氧除外)相似,但是在不同的采样阶段醛酮污染物达到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时段不同。甲醛/乙醛(C1/C2)浓度比(0.95~9.41)和乙醛/丙醛(C2/C3)浓度比(5.70~15.71)比值的变化范围很大,在会议期间尤为明显。夏季时C1/C2比值仅从0.17变化到3.56可以间接说明在灰霾天时甲醛发生富集,而在会议期间C1/C2比值(1.21~9.41)变化范围较大说明在此阶段醛酮污染物在不同的采样时段的醛酮污染物来源不同。但是,醛酮污染物受到气象因素变化和光化学生成等因素的影响不可忽视,特别是在会议期间风速较大有助于其浓度的削减。同步采集的颗粒物样品中示踪物质的变化规律表明:在不同阶段醛酮污染物的来源(如化石燃料燃烧、煤燃烧和生物质燃烧)不同,在APEC会议期间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物的贡献率较小,在其他阶段化石燃料燃烧和煤燃烧排放对污染物的增加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会议后开始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