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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经济活动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它的产生和发展融合了新科技和商业运作的扩张,体现了知识型新经济的模式,是全球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世界经济正进入信息化时代,数字经济、网络经济、信息经济正在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20世纪末至今,互联网极为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以它为平台的电子商务极大地改变了整个社会的交易形式,同时又在各个方面对整个法律体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然而,目前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缺乏法律的有效调整,就像有了高速公路,却没有适用于高速公路的交通规则一样。特别是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立法方面,更是一片空白。电子商务对国际关税的冲击,通过近十几年来实践的不断积累,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日益加深的重视。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加大,这种冲击和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深。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发展在世界各地的不平衡陛,导致对其研究的水平和重视程度参差不一。大多数学者只是对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的某一个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对于重要概念的解读和法律对策的设计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总的来说,目前针对电子商务对关税政策的影响,世界各国还没有形成相互统一、协调研究的格局,基本上处于各经济体从各自利益出发分别发表意见的分散状态,其主张所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大小主要由各国的经济实力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在围绕有关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问题上必然会产生种种争议,从而弱化现行关税政策所建立的国际税收秩序,产生许多不利的后果。面对这些争议,笔者认为:(1)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利大于弊,且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仍需要一定程度的关税保护;(2)虽然电子商务引发了新的税收管辖权冲突,在划分电子商务税收利益时应当继续坚持常设机构原则,反对任何企图弱化来源地管辖权的主张;(3)应将在线交易归于服务贸易,适用GATS规则;(4)努力创建新型的网上关税体制,尽快实现国际互联网与银行、海关及网上商业用户的连接,实现真正的网上监控与稽查,防止国际逃税避税。为探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问题,笔者将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电子商务的历史发展,自身特点和社会影响。研究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问题首先必须系统了解电子商务,在对电子商务有一个全面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继而分析对电子商务条件下征收关税的必要性。本文第二部分着重讨论了电子商务对传统关税体制的影响,包括对关税基本原则,关税构成要素和关税征管的各种冲击和挑战。同时,本部分还比较分析了各国电子商务关税策,当中包括美国的经验,欧盟的经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经验,以及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关税政策的考虑。通过对各国关税政策的比较分析,为完善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立法提供参考。本文第三部分对如何解决几个关税问题提供了思路。协调和克服凸现的矛盾是电子商务中一项棘手课题,笔者在本部分结合第二部分阐述的电子商务对关税体制的影响,深入讨论了包括界定管辖权,定性电子商务,避税及反避税等几个关键问题。在前面探讨的基础上,本文第四部分对构建中国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体制提出了建议和设想。第五部分是结束语,概述了文章的主旨和写作目的,对全文作了一个简短总结。本文立足国内外实际情况,对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带来的对关税机制的冲击,管辖权、适用规则等的重新认定等问题进行逐一分析。笔者主要偏向于整体和宏观论述,对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问题作了一个粗线条的勾勒。文中特别采用了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在梳理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下,归纳总结其自身的特点,比较了各国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政策,并在介绍、比较国际社会提出的各种对策的基础上,尝试着对完善和健全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关税制度模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