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跨国银行市场准入是指东道国就是否给予、在何地及何种条件下给予外资银行在本国设立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法律规定的总称。从外资银行在东道国从业来看,市场准入是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必经之路,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市场准入是保证本国金融业安全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它把那些有可能对本国金融体系健康运转造成危害的外国金融资本拒之国门之外,减少损害存款人利益和破坏金融秩序的不稳定因素。鉴于此,几乎所有国家都设定了符合自身需求的跨国银行市场准入规则,本文力图通过对各国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比较与分析,对我国跨国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作初步的探讨。 本研究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从跨国银行的含义入手,归纳了跨国银行的特征,提出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并分析了跨国银行监管的目标,以及跨国银行监管的一般性原则。第三至六部分是全文的重点,主要从市场准入的制度规定和程序规定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三、四、五部分分别就跨国银行市场准入中涉及的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对跨国银行准入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进行了科学评价。第七部分总结,在比较分析基础上,提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的可行性建议。 本文通过研究反映跨国银行监管这一发展规律和现实要求。主要研究这样三个问题: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科学的组成及要素,即内容上的合理性;如何提高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效能,即程序设计的可行性;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方向,即制度的导向性。分别比较了部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对待外资银行市场准入问题上所遵循的原则和基于原则制定的准入规则,发现虽然各国现行的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差异,但是,都无一例外地反映了该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国民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具体要求,即无论一国对跨国银行进入本国银行业市场是持宽松还是严格的态度,都是由一国自身的经济发展进程所决定的。而我国正处在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这样的要求也直接反映在我国外资银行准入制度的调整上。 本文认为,我国还处在建立与巩固民族产业的发展时期,在吸收和引进外资银行方面应当坚持审慎态度,不可给予跨国银行完全的国民待遇,而应当在内外资银行间设定“防火墙”,以保护本国银行的生存空间。而作者认为,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全面开放银行业市场给我国银行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压力,要求我国的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坚定地以世贸组织提出的国民待遇原则为导向,在制度设计上充分地将外资银行的跨国性与东道国的自身经济特点结合起来。通过研究,进一步开放银行市场是当今中国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