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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事诉讼改制对于很多人来说显得既陌生又遥远。在我们今天大谈特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司法改革的时候;在我们言必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时候;殊不知正是在清末,在沈家本、伍廷芳等修律大臣和一大批法政人的努力之下,秉承清廷参酌中西的立法方针,进行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民事诉讼变革。在这个变革之中不仅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典、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而且奠定了其后几十年中国民事诉讼变革的基调;并且将西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首次介绍到了中国;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末民事诉讼改制乃中国民事诉讼法历史谱系的开端。虽然山于清朝的灭亡,很多法律都来不及施行,但是诚如张晋藩先生所言:“晚清修律的价值,不仅表现为中国人法律意识的觉醒,而且还在于它为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确立了路标,奠下了基础。” 本文主要通过历史纵向的经度,以期从历史中寻找民事诉讼变革的宝贵经验和教训;通过中日比较的纬度,以期从日本的民事诉讼改革之中发现中国存在的问题,启迪思维,从而对现在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和司法改革有所启示。本文主要由引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四部分组成。引言大致讲述了选题的原因、解释题目,彰显本文写作的主旨和意义之所在,结论部分强调了清末民事诉讼改制的意义和对当下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司法改革的进行的一点启示。 主体部分分为三章: 第一章是对清末民事诉讼改制的综述。在这一章对清末民事诉讼改制的宏观历史背景、变法修律的原因、清末民事诉讼改制的准备和过程采用白描手法进行勾勒,以期总结出清末民事诉讼改制的经验和意义。 第二章是对日本民事诉讼法改革的简述。在这章里对其宏观背景、变法修律原因、准备和过程进行简单描述,并且得出日本明治维新中民事诉讼法改革对于现代日本民享诉讼的意义。 第三章通过中日进行民事诉讼改制的不同之处进行比较,并且通过比较,从历史发展的趋势预测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司法改革进行的基本格调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