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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它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第一部法律,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为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国内的许多信息技术企业开始研制和推广电子印章产品,电子印章市场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电子印章技术的应用已经遍布于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金融领域的安全信用应用系统、军队的政令传达、CAD/CAM领域的设计流程应用、医疗移动临床系统和院校的远程教育系统、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等诸多领域。但是,由于我国并没有根据电子印章的特殊性对其具体的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没有明确电子印章的主管部门,也没有建立起可以向全社会推广的电子印章应用和服务体系,电子印章管理机制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印章发展的一大瓶颈,限制了电子印章作为信用证物作用的发挥,进而导致我国信息化环境下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电子印章管理问题进行梳理,以便理顺电子印章的管理机制,通过对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对电子印章管理进行立法的建议,并尝试着起草了《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学术建议稿),以期给立法机关或电子印章管理部门提供借鉴,以便推进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的实施进程,进而规范电子印章在实践中的应用与管理,提升电子印章在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中的应用,从而构建以电子印章应用为基础的信息化环境下的信用体系,提升信息时代政府、企业和个人办事的效率和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