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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与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自身的不动产性、结构完整性、项目工期较长等特点也催生了大量资金积聚于房地产企业,导致资金流动性差,容易形成资金缺口,不断攀升的流动性风险更有可能引起整个产业链条的断裂。因此安全有效的融资手段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其主要资金来源还是银行贷款,这也造就了银行的高风险运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方式,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组织形式的多样性,为企业的自由选择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我国有限合伙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契约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给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形成了障碍。本文正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作为切入点,深刻论述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完善建议。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以及目前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内容涉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概念、特点,此外还对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类似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和阐释。 第三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组织形式的国际立法研究,主要分析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此外还分析了以日本和新加坡为代表的亚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并将这三种形式的形成置于国际视野下进行了进一步的比较。 第四章是建立在第三章分析的基础上,详尽分析了公司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限合伙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各自的特点与优劣,并指出了我国如何灵活地采用这三种组织形式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第五章通过对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存在问题的阐述,在找准问题切入点的前提下通过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专项立法、完善信托相关法律、完善证券相关法律、完善房地产相关法律、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来推动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快速发展。 第六章为结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