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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率最高的社会现象之一,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经济落后国家,都一直被腐败问题所困扰,它与毒品、环境污染一起被列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毒瘤,已成为一种全球化现象,预防和遏制腐败是全人类共同的课题。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传统的分配体制被打乱,新的分配体制正在形成。腐败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国力提升的一大顽疾,它不仅破坏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冲击政府的法制建设和合乎规范的运行机制,降低了人们对政府的认同感,损害了执政党的政治威信,从而最终可能导致社会风气的恶化,致使社会呈病态化的发展。正如英国学者保罗.哈里森指出的那样:行贿受贿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改革即使通过了也很难实施。治理和预防腐败已成为摆在党和人民群众面前的一大历史课题。与腐败作斗争,是一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细致的法律问题。要有效打击和防治腐败,就必须对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作重新审视和分析,把准脉搏,对症下药,找到防治这一社会恶疾的对策。那么究竟什么是腐败?如何界定腐败现象呢?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异化。就中国当前实际而言,腐败是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其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纪律和法律,侵犯人民利益并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腐败来自于公共权力的滥用,因此本文专门从权力腐败涵义、危害、特征和产生、完成过程所必须依赖的条件、要素入手,主要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理论进行研究,同时对社会调查中搜集的有关案例、数据等,定量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进行研究,展开分析,得出腐败存在和发展的四个关键因素:腐败的物质基础-权力资本、腐败产生的动机-利益驱动、腐败滋生的条件-制度缺陷、腐败的成本-价值取向。然后针对这些因素,分别从制度、体制和具体措施这三方面入手展开研究,探讨完善我国腐败的预防机制,从而使公职人员不想、不愿、不能、不敢进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