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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违法建筑基本概念出发,通过对我国违法建筑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治理违法建筑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并提出了若干符合我国国情、切实可行的治理违法建筑的法律对策。首先,论文第一部分,笔者厘定了违法建筑基本概念。紧接着,笔者对我国违法建筑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现状进行了分析。我国违法建筑产生的根源,是双轨并行土地所有权制度及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背景下特殊利益驱动。违法建筑妨碍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制约着城市的发展,扰乱正常的土地管理、土地利用的秩序,带来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产生消防、治安方面的隐患,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鉴于此,全面、综合地治理违法建筑,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然而,我国违法建筑治理存在诸多问题。在本文的第三部分,笔者展开了阐述:行政职能部门不履行或滥用法定监管职权;现行制度下,缺乏公众参与违法建筑治理的路径,未能实现弥补行政执法的不足;公民,包括执法者法律意识不强;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都使得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我国治理违法建筑的实际成效却不尽如人意,违法建筑这一“逆城市化问题”仍欲禁不止、愈演愈烈。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在本文的第四部分,笔者针对我国治理违法建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法律对策。其中有明确行政监管权力特别是监管责任,包括引入公益诉讼作为公众参与治理的路径,以及通过社区、公共媒体宣传等渠道提升法律意识等。希望笔者的探索能为我国治理违法建筑的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参考。论述过程中,笔者运用了法经济学有关成本和收益理论,采用了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