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共文化场馆作为一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建设,是满足群众公共文化需求的重要选择,同时也是为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和财政部相关通知在2017年和2018年先后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并对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政策。由此可见,党中央和国务院从不同职能层面,均做出了大力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为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重大决定。公共文化场馆的投入运营过程中对城市产生了明显的综合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由于其本质上提供的是公共文化服务,因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对较少,更多的体现在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上。但是,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场馆在运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各地使用效率不高,服务水平不足,严重影响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作为能够检验公共文化场馆运营使用是否有效的方式之一,对其进行社会效益评价是有必要的。文章通过构建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从两个角度对其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希望能为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实证研究填补理论空白,同时为公共文化场馆今后的有效运营和使用提供决策参考。文章首先梳理了国内外有关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等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概念基础;其次对我国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主体、建设类型、用地规模和建筑规模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资料整理和归纳总结;再次构建了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选择灰色关联度评价法和灰色关联聚类分析法,其一是通过客观数据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进行总评价值的测算和排名,并分东中西部区域进行定性分析,其二将我国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分为5类,对其社会效益进行聚类分析,判断各类社会效益目前产生的显著情况;最后,通过分析研究结果对我国公共文化场馆今后的运营开展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提高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我国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各区域产生不均衡,东部区域整体社会效益较高,中部区域社会效益排名居中,西部区域社会效益相对落后。第二,5类社会效益中就业收入效益和人口素质效益最显著,延伸服务效益十分显著,基本服务效益一般显著,文化体验效益不太显著。为克服这些问题,急需强化我国公共文化场馆的有效运营和群众参与意识,制定其整体运营发展规划,扩大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开展过程中的运营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完善其周边相关服务设施及配套建设,以促进我国公共文化场馆社会效益的产生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