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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有效控制腐败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特殊刑事措施,对我国的反腐败具有借鉴作用。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介绍了与被告人合作制度、特殊侦查手段和推定制度。主要通过对其理论基础的分析、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人权的冲突与协调、构建等部分,论证了我国应该确立以人权保障原则为前提的特殊刑事诉讼制度,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反腐败立法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