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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准则之一,自古以来人类就向往一个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这就要求必须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党的十五大也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不断地推进,法治观念或者法治思想逐渐成为热点问题。然而在实践中,研究马克思的法治观文章或者专著却是很少。虽然马克思并没有对法治思想进行过直接的系统的论述,但是却在许多重要的文献中大量地论述了有关法治的基本问题,其法治思想贯穿于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的思想交织在一起。
本文首先从马克思法治观涵义和内容着手,探讨了马克思的法治观和当代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相关理论,进而从四个方面分析了马克思的法治观对当代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价值与意义。其次,在前述理论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现状,深入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在审视并分析其存在问题原因的同时,试图在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法治观,以寻求其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探索一些切实可行的改革对策,以期能为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提供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