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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包括序言、其他五章和一个小结。 序言从IT业、信息产品和计算机软件的关系入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信息产品的重要一种,必将随着TT业的发展而日显重要。计算机及其软件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产业,因此可知未来IT业的竞争将集中在软件领域的竞争。IT业各巨头对软件业的角逐,必将使软件许可证贸易的竞争更加激烈。因此对软件许可使用合同的研究便具有了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对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的研究近年来成为了知识产权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有关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的相关著作不断问世。但对于有关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的相关论著还比较少见,特别是在国际贸易中的软件许可动辄涉及上亿美元的交易,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梳理和研究实有必要。 第一章简要介绍计算机的概念、特点和分类。对于软件产品,不同的人对其划分的标准不同,有的大同小异,有的小同大异。不管是从标准化程度,发行方式上来分,从应用表现形式上来论,还是从内在功能、应用范围,版权保护方式来探讨,我们不能说哪种更科学些,更有说服力,这主要是因为各自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或者说是从不同的角度去阐述自己的论点,从而更加合理地较清晰地表达自己的主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的分类可使我们视野更加开阔一些,从而使我们认识到同一问题可从不同的角度去切入,分类越细,表明对问题研究的越深入,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大的突破。 第二章试析计算机使用许可合同的特征及法律特性,对该合同在理论上和实务中的性质和作用进行了探讨。从理论上说,软件许可使用的种类有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及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在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合同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有:软件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关反向工程的约定、源代码的接触机制、拆封式使用许可证等。许可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的地域范围、使用期限内使用软件。许可方应当保证其对该软件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应当保证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软件不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许可方还应当保守在订立、履行软件使用许可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被许可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使用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软件。未经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