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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构建时期,在民生方面取得不容忽视的重大成就背后,是社会保障制度推进过程中,政府成为福利供给最主要的组织,民间的自治性福利发展较为微弱。因此,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本文试图回顾清代民间自治性福利制度的发展传统,对清代自治性福利制度的发展做一个专门性、系统性的基础性研究,为当前中国自治性福利的发展提供经验依据,并从中汲取对今日中国自治性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启示。本文首先定义了自治性福利的含义,“自治性福利”是指与官方福利形成区分的由民间团体自我提供、自我经营管理的福利。清代的自治性福利兴起于一个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治理“官、绅合作”、统治者对此积极提倡的社会背景之下,当然,特定的历史情景和社会基础也加速了自治性福利组织的纷纷成立。清代的自治性福利观念主要有二,一方面是沿袭自传统儒家、佛教和道教思想中所蕴含的传统福利思想,另一方面,在时代风云变幻之下,清代萌发了“教、养并重”和“别勤、惰”的福利观念,它们推动着清代自治性福利的建立和维续,影响着自治性福利的发展方向。以上相关的社会背景和自治性福利观念推动了清代自治性福利制度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对清代的宗族福利制度、善会善堂制度、行业福利制度和民间的合会等自治性福利制度的社会背景和运行状况进行了介绍,并据此一一进行了评价。承接对清代自治性福利制度的评价,本文阐发了对清代自治性福利制度生发机理和现代意蕴的思考。分析发现,清代的自治性福利生发的关键在于良好的政治环境、积极的行动主体和符合人伦需求的“差序供给”模式。清代自治性福利发展对当代中国自治性福利发展的启示是:中国的自治性福利发展应给予自治性福利组织以良好的政策环境,减少政府对其的介入;重视行动主体的突出作用,以形成新时期慈善公益的行动主体;积极重塑和借鉴清代自治性福利的优秀观念资源,推动我国自治性福利组织健康发展。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启示是:自治性福利应是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应警惕顶层设计思维;中国社会应尊重传统的自助、互助方式,让自治性福利自然而然地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