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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自20世纪初被美国学者提出以来,就一直是被广泛关注和备受争议的话题。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更是达到了高潮,众多学科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我国2006年实行的新《公司法》首次将社会责任写入成文法律条文,成为我国法学界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和研究的重要标志。虽然企业社会责任从提出到现在已经将近一百年了,但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相当开放性的概念,内容抽象又复杂,并且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所以关于社会责任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仍然存在着许多分歧。本文在简单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和演进之后,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定义出发,首先明确其实质是社会义务。然后在将其与法律义务相比较之中,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真正的内涵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应该是其中高于法律义务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中较高层次的道德层面的社会义务,提出以社会责任的特点和所要实现的预期目的来将社会责任的研究重点缩小化和特殊化,将其主要性质定性为道德层面的社会义务。法律不应当正面参与到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实施保证的部分。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法律义务有所不同,不应当是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法律义务仅仅是为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了一个起点,社会所真正期望的企业社会责任应当是在此起点之上的内容。在明确社会责任的主要性质的前提之后和以法律义务作为社会责任的基础之上,分析研讨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容包含了企业履行其他责任所对社会产生的积极正面影响和高于法律义务标准的更高要求的社会义务两个方面,并详细论述了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的几个主要内容。以及从理论到现状具体分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为企业做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提供理论建设和支持意见。在将法律从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中抽离出来之后,研究方向就应当转向到两者间的联系上来,法律是基础,社会责任是提高,如何加强两者的联系和实现过渡成为法律真正在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论题中发挥作用的部分。法律在社会责任履行中发挥着进行宣誓倡导、构建框架规范、积极引导保护、解决新型问题的作用,以引导者、支持者、护航者以及合作参与者的角色来实现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这一任务。尤其针对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引入的新制度和方法,极大的需要法律的配合来发挥这些制度和方法的作用,这也是今后法律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继续深入的主要着力点。本文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及法律在其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希望能够通过这方面的研究开辟一些新的途径和带来一些新的想法。为相关的法律制定,企业决策,以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和研讨有所帮助。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增进社会利益,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