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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互联网于上个世纪进入中国以来,短短二十几载,促使网络空间一跃成为人类重要的新型存在空间。正所谓“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世界与现实空间大有不同。网络空间的开放、交互、隐匿、去中心化让人们获得了发声权利的最大自由。这些正是网络魅力经久不减的活力之源,让人们对其魂牵梦萦的依托所在。人们可以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卸下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心理包袱,自由自在地在进行实在表达。上至天文,下通地理,远至地极之巅,近达邻里之间。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的影响力远远超过现实世界里的言论行为。凭借网络这个孵化器,网络言论继承了网络媒介的强大优势,具有线下言论无法超越的即时性、迅捷性、匿名性。一方面为言论流动提供了更多可能,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些优势造成更深远的负面影响给政府管控带来了诸多难题。在网络上,人们面对这种“突然的自由”显得不知所措,如毫无限度地滥用则后果不堪设想。网络言论自由好比一把双刃剑,宝剑出鞘,虽为吾所利用,也极易刺伤自己。取经路途中,孙悟空用金箍棒为师傅唐僧划出了一个圈,给唐僧的自由一定空间范围,也防范了弱小的唐僧受到妖怪白骨精的侵犯。所以用法律这个利器为网络言论自由建构出行使的边界,科学地设置藩篱,已经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课题。纵观中国网络空间法治实践,自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纷纷在其职权范围内出台相应法律法规。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在治理网络的价值取向随之与时俱进。但总体上都是旨在最大发挥网络言论自由的正向价值,推动网络言论良性发展。但由于法自身的局限性及其他原因,网络言论自由与其他价值冲突情形引起的社会事件屡见不鲜。法的价值是法治演进的动因,是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路径的指路明灯。本文从法的价值角度下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入手,运用案例分析价值冲突的具体社会显像,研究网络言论自由在中国发展的法治实践历程,从而探析发挥网络言论自由的正向价值之路经,促进网络空间乃至现实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