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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突出制约因素,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农民素质。培训是提升农民素质、将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转化为雄厚人力资本的一种重要途径。因此,近些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加大了对“阳光工程”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财政投入,以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好地实现转移就业。但是,由于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上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使得政府财政对培训的支持力不足,从而导致了培训的成效不理想。因此,完善我国农村剩余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对于培训成效的提升显得至关重要。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阐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接着以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转移理论佐证了当前在我国由政府充当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投资主体的必要性,然后指出笔者在湖北省恩施州L县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协同机制现存的问题以及它们对培训产生的不利后果,最后使用博弈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并相应提出了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的思路和具体措施。遵循这一思路,本文共有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相关概念及理论阐释。在相关概念中,对农村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协同机制等核心概念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并对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比较。在理论基础上,主要是介绍了在本文研究中需要用到的人力资本理论、博弈论、劳动力转移理论。第二部分,政府充当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投资主体的必要性。在此部分,分别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仍然艰巨、“干中学”途径的人力资本积累效率低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市场投资主体缺位这三个方面论证了政府充当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投资主体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的问题与后果。在本部分,指出了笔者在湖北省恩施州L县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协同机制现存的问题,主要是: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协同程度低下,各职能部门财政投入协同程度低下,财政资金使用的协同监督机制的缺失。然后指出了财政协同机制现存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主要包括:培训补助标准太低、个人费用成本太高;培训时间太短,培训多走形式;培训质量不理想,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第四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问题的原因剖析。在本部分,主要运用博弈论分别对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协同程度低下、各职能部门财政投入协同程度低下、财政资金使用的协同监督机制缺失这三个现存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剖析。第五部分,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的思路和措施。结合第四部分原因剖析的结论,在本部分中,提出了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协同机制的思路和措施。主要是三条思路,第一,减少各级政府间利益博弈空间,完善各级政府财政协同投入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政府官员业绩考核制度、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构建规范全面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第二,消除部门利益博弈,完善各部门财政协同投入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统一的职业培训法律、切断政府部门与下级事业单位的利益链条;第三,减少信息不对称,构建财政资金使用多主体协同监督机制,具体措施包括通过技术改进和制度改进加强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等被监管者抵制政策的行为、构建行政、司法、党派、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协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