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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者柯原,李乾坤等(2009)最早提出“金融战争”一词,并论证了“金融战争学学科体系的构建”的可行性。认为金融领域的竞争已经逐渐具备战争的特点的角度,通过对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金融事件和金融危机的研究发现,金融竞争已经具备了战争的基本要素。由此定义金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与经济目的,在金融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以不流血的方式掠夺对方的财富而进行的极端竞争。
论文主体部分通过金融冲突的历史比较,将1920的美国与英国,1970后的日本与美国和当前的中国与美国之金融冲突现状进行对比分析,认为“金融冲突”与“金融战争”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在对美国上世纪20年代的汇率被动升值进行分析中,讨论了美国29年大危机的深层原因。从历史经验的借鉴讨论美、日两国在曾经面临本币升值的国际压力时,政府的金融决策及此后的大危机发生的关系。从博弈论(Game Theory)角度研究英美和美日作为决策主体,两国之间对于“本币升值与否”这一命题进行选择,并进行规范性分析。总结美国近百年的金融经验,讨论美国如何从一个金融冲突被动博弈方成长为一个金融大国。在美国的经验中,政府在发生金融冲突后的抉择,以及金融泡沫存在情况下的正确的宏观金融决策是至关重要的。
论文还对美国2010年3月和10月就是否认定中国是“汇率操纵国”这一事件进行中美金融博弈过程分析。分析中假设美国认定中国是“汇率操纵国”后,在提出一系列针对中国的法案,如汇率报复法案、中国货币法案和美国贸易权行使法案等手段时,会遭遇到中国政府的相应反击,而经过双方的动态博弈,并不能使其经济效用达到最优。美国政府的管理者先驱一贯的领先于市场的长远性思维和打造强大的百年金融市场的构想,使得美国政府能够对眼前的短期利益和长远的经济效用最大化进行正确抉择。从长期来看,只有避免使贸易冲突和金融冲突演化成冲突范围更广,冲突程度更深的金融战争才能使各国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用。结尾对于全文分析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并提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论文中笔者创新性的认为“金融战争”应当是“金融冲突”在冲突范围上扩大到两国所有金融领域,以及冲突程度上则不断升级后的结果。是体现着政治目的并服从于经济利益,发生在金融领域范围内的特殊形态的战争。并对中美“汇率操纵国”事件进行动态博弈分析,试图解释为什么在10月16日美国财政部未将我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