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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几年来,国家以及各省市政府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当前,要按照中共十七大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关精神,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纳入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失地农民找出路、留退路。而在解决农民问题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土地价格的制定问题。
本文就征用农民耕地补偿中的土地价格问题进行研究,文章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国内外相关土地补偿理论以及土地价格制定方法的研究情况、目前我国征地补偿现状的基础上,以西安市未央区为例,对我国征用农民耕地补偿的土地价格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的意义在于为国家及各省市政府提供思路和方法,引导各政府在计算土地价格的时候多加入一些影响因子,以实现对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
本文基本的研究结论是:要想制定合理而有较的土地补偿机制,确定一个相对公平的土地价格的计算方法十分重要,我国目前所执行的产值倍数法所考虑的影响因素是不全面的,我们应该加入更多的影响因子,使土地价格的制定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