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同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与印度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与社会结构下向着各自的法治理想国不断的迈进着,两国在公民权力平等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环境治理以及个别族群或少数民族群体权利的保障上都“卓有成效”,却又和西方标准“相距甚远”。法治理念的差异使两国在民族平等问题、人权发展以和制度性歧视等社会不公领域的合作密不可分却又分歧依旧。而民族问题的突显更是当下以两国所面临的棘手问题。比较两国在宪法以及其他部门法上关于民族平等及社会救济实施上的异同对研究两国法治发展以及社会进步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将以两国为代表的现今发展中国家法治状况与欧美等成熟的西方法治国家法治水平作比较更会对我国的公民权力尤其是民族平等权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厚重的历史文化传承和沉重的世俗积淀使中印两国的法治建设在积极向前与举步维艰中缓慢前行着,长期以来法治建设以及社会发展上的向西看并且以西方的标准和模式来要求自己甚至改变自己使我们都忽略了某些自身的法律及权力意识的独特作用。另外,人为的向西看还使我们不知不觉的将自己与邻邦或其他国家在法治理念上甚至国家意识形态上对立起来,这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法治的进步很是不利。不可否认我国很多时候总是认为自己与欧美等国法治建设上差距很大,却又对印度等国嗤之以鼻,这种泾渭不分或甚至甘堕落的权力思维模式和法律视角使我们自身发展总是甩不掉沉重的包袱。本文以中国与印度两国在宪法条文及法律法规中民族平问题的规定为主线,先将相关问题的概念、历史渊源等加以阐述,然后把中印两国各自为更好的解决和处理这一问题在立法司法等领域的规定做出比较和分析,并结合相关法案的出台和有关政策实际落实情况予以客观阐释。力求不断深入,增加相关规定实施的“社会能见度”。进而对相关的法律和其社会价值做出应有的判断。本文中阐述的民族平等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概念,包括组成一个国家的各民族间平等的享有各项权利义务,也包括占一国人口多数的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平等,同时也涵盖了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各民族间或者各族群间能够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得到国家以及社会认可上的平等。文章第一部分是将两国民族平等问题的产生渊源和和背景做出梳理和分析,尤其将两国宪法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予以分析和阐述,以便对两国在此问题上的总体状况和法律环境有所掌握。随后着重对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法予以比较,并且对印度宪法的13条及14条等的规定结合相关案例予以评析。第三部分则是对两国在自治制度问题上做出比较和分析。其中,尤以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第四部分是对两国民族平等权利救济的法律机制予以比较,并且得出本文的主旨结论,即:民族平等问题在中印两国的当下尤为重要,这两国宪法以及法治发展关系密切,两国应相互借鉴与学习,彼此尊重,共同进步。最后为结语。总体上文章结构比较明晰,所论证的问题也相对明了。虽然学者们对印度法治现状的研究在不断的深化,但仍有一种相对狭隘的意识形态影响,与此同时一些专家和学者也已注意到了这些的问题,并且予以了深刻阐释和详尽的分析。目前国内对印度法的研究方兴未艾,尤以一些年轻学者为代表,在翻译印度宪法和很多法律文本的同时又将印度某些法律建树如合宪性审查以及宪法学范畴体系等我国目前很难施行的问题予以论及。相比之下在民族平等和和社会救济上的研究就相对较少,这也为本文的写作留有一定空间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