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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对于社会中的每一个阶层、每一个群体都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在住宅商品化、私有化以后,大量的社会低收入群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的地位,无法获得适当的住宅以满足住房需求。面对低收入社会阶层的住房短缺问题,政府便主动介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其提供住房的保障和救济。文章从民法基本原理出发,剖析了廉租房制度中的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并结合我国廉租房制度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典型国家及地区廉租房制度推行的成功经验,从民事立法角度以及具体制度措施方面提出了看法与见解。 文章以廉租房的内涵及特征为切入点,对廉租房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并对我国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的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比较。从民法的视野出发,对廉租房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做出了分析,并对廉租房制度中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在廉租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权利属性、廉租房合同的主体及内容、交易与登记、物业管理、继承与遗产分割以及第三人善意取得等方面进行了剖析。 通过介绍美国、英国、新加坡、德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等世界上一些典型国家与地区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及廉租房制度,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成功经验,从而得出对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的启示与借鉴。 文章从我国住房供求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廉租房建设的已有的成绩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廉租房制度的法律建议,在民事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对廉租房制度的完善建议以及在具体的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对廉租房的管理及完善其推行的有效性。我国廉租房制度要尽快完善基本立法,建立专门的廉租房管理机构,明确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及对象的资格标准,并在廉租房的资金筹集、房源供给以及受保障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完善的配套机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在实践中完善的施行,从而保障廉租房制度的公平、公正以及合理性,充分发挥廉租房的社会保障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