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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的特征和行为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治理效率以及合法性获取,更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因此,如何让董事会规范且有效一直都是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迄今为止,关于董事会方面的公司治理研究主要是从效率机制出发,立足企业价值最大化片面追求绩效的增长,却忽略企业可持续成长过程中对效果机制(合法性认可)的依赖。合法性即在一种在社会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规范、价值、信念与定义的体系中,企业的活动被认为是合理的一般感知与假设。合法性的获得有助于企业赢得积极声誉和关系资源,进而提高企业的绩效和价值,推动企业成长。作为公司治理内部核心机制之一的董事会,是执行公司业务的常设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中心,不仅应该充分发挥决策、监督职能,改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其行为更需要满足合法性要求,即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建设的要求,行为规范且有效,并据此获得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广泛认可。 本研究以问卷调研获取的六十多家安徽、山东省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了由董事会行为合法性指数指标体系,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实证检验了二者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行为合法性对企业绩效有明显且持续的正面作用,董事会行为分项指数对企业绩效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董事会特征分项指数对企业绩效有不显著的正面作用。最后,结合前文研究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意见,有助于企业在保持治理效率的同时,获得合法性认可、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实现最终的可持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