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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进行的前提条件是充足的人体器官供应,人体器官捐献是目前各国获取人体器官的唯一合法途径。人体器官捐献体现了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为他人重获健康或生命提供了可能,对进行医学研究也有重要的意义。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以捐献人体器官的意思表示为内容,会产生人身、财产关系的变动,应受法律的调整。根据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主要由红十字会负责运作,这是我国的独创模式。人体器官捐献行为是适格的公民与红十字会间的特殊赠与合同行为,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中的器官受体是此特殊赠与合同的受益人。人体器官捐献主要包括活体器官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两种情形。公民法律意义上的生死关乎其是否具备权利能力,死亡的认定与人体器官的利用密切相关,“脑死亡”和“心死亡”的认定标准各有利弊;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范围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为人体器官捐献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都能作为活体器官捐献者等问题在理论界存在争议,各国对此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人体器官捐献需要真实有效的人体器官捐献意愿,人体器官的法律地位与认定人体器官捐献意愿是否有效密切相关,公民生前未表示拒绝捐献遗体器官的情况下,“亲属同意”的立法模式与“推定同意”的立法模式该如何选择;人体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复杂而全新的工作,人体器官捐献法律关系中各主体间存在哪些权利义务,该如何承担责任;单一的器官来源途径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为人体器官地下黑市交易提供了商机,通过网络公开叫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大行其道,法律的缺失使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难以有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关键问题是提高我国公民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识,建立公平合理的人体器官捐献渠道,形成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法律体系。完善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法律规制,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器官买卖等不法行为发生,维护人体器官捐献法律关系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率,促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持与世界领先国家的发展水平。本文将通过对比分析、实证研究等研究方法对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法律问题展开论述,以人体器官捐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出发,确定各方主体,明确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制完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将死亡判定标准修正为“心死亡”。第二,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分配、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信息对接。第三,明确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等人体器官捐献协调机构的具体职责。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范围,合理利用未成年人、死刑犯的人体器官。第四,扩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调整范围,将角膜、骨髓等纳入其中。第五,明确人体器官捐献者的自主决定权、知情权等权利,维护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捐献器官的积极性。第六,明确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的费用承担情况,国家对面临生活困境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应负有救助义务。第七,完善责任机制,严惩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的不法行为。第八,法律不能调整人的思想范畴,应加大对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