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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对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中,专门用了一个独立的段落论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明确、公开地提出要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是一条客观的政治规律,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并不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并不仅有三权分立一种形式,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 社会主义国家也需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腐蚀性、权力的自我膨胀的倾向等权力的特性决定权力需要制约和监督,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国际化的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扫除腐朽封建政治文化残余的要求,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也是对古代中国君权无限的恶果、苏联肃反运动的警示、“文革”期间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造成的危害等历史上权力得不到制约造成的危害总结得出的必然结论。 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执政党监督体制,建立了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的制约和监督体制,建立了司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体制,建立了行政系统的内部制约和监督体制,发展了民众个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我国现有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的特征: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内容广泛、监督具有统一性。我国现有的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的缺陷与不足:执政党的内部监督需要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需要改进,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监督弹性大,权力运行程序欠缺规范透明. 改革我国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的途径选择主要有:优化执政党的内部监督制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健全各项党内民主制度,完善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完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改进纵向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制,完善横向权力制约和监督,改革权力流程加强权力流程制约和监督。优化以权牙!」制约权力的机制,通过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选举权、言论自由权、参与权、结社权、知情权、举报、检举和控告权利间接制约国家权力。完善以法律制约权力的机制,制定行政监督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制定惩治权力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法律,制定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