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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第四季度新闻报告①:2013年四季度末在外务工人数为27.23万人,同比增加0.13万人。打工经济的发展,使得外出不再仅仅是男人的专属,女性的外出也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到了外出的行列当中,妇女的外出或多或少的对家庭性别关系造成了影响。对于传统的农村家庭,妇女的外出毋庸置疑解化了家庭的传统。近年来,鄂中王河村的外出妇女人数也逐年增加。本研究以外出务工的妇女为切入点,以王河村作为个案,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采用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的研究方法,针对外出务工对妇女家庭性别关系进行剖析。从家庭的权力关系、劳动分工关系以及家庭资源获取与控制三个方面,介绍外出务工对妇女家庭性别关系造成的影响。 第一,妇女外出务工现状。王河村未婚妇女的外出大都在初中毕业或是16岁左右,达到一定年龄回乡结婚生子,然后视家庭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外出。已婚妇女的外出通常出于经济原因。从事工种主要为第三服务产业和工厂流水线,也有部分跟随丈夫一起个体经营。 第二,未婚妇女外出务工对家庭性别关系影响。未婚妇女的家庭性别关系主要体现在代际层面,外出使得她们突破了父权制婚姻模式对于女性的束缚,增强了她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让她们更多的参与到了家庭重大事件的决策当中。外出增强了她们择偶的资本,与未外出妇女相比而言,婚前外出的农村女性的结婚和生育较晚,在配偶的选择上她们更注重婚姻情感价值。在劳动分工方面,外出在限制了她们能够承担的家务劳动同时,也肯定了她们劳动所创作的价值。她们在家中的劳动分工,从原本不获得回报家务劳动,逐渐向获得经济回报的劳动转移。外出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使得她们为家庭做出了巨大的经济贡献。她们得以支配自己的时间,获得了更多的支配家庭资源的机会。 第三,已婚妇女外出务工对家庭性别关系影响。已婚妇女的家庭性别关系主要表现在夫妻层面,跟随丈夫一同外出的妇女普遍表示家庭权力并未发现明显变化,单独外出的妇女在决策方面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权,在家庭重大事件方面,她们甚至享有比丈夫更大的决策权。劳务分工方面,同未婚妇女一样,相比外出前,她们承担着较少的家务劳动,尤其在对下一代的抚养方面,大部分的外出妇女都将子女的抚养交给留守在家的老人或留在家中的丈夫。已婚妇女的外出,不仅使自己获得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变成了家庭重要的经济资源,她们能够自主决定自己个人的花费,决定在经济上如何资助自己的父母和兄弟。传统的父权制的收入和财产支配模式已经被更为平等的支配模式所逐步取代。 通过以上分析,本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农村妇女的外出,获得了经济收入,改变了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居住模式,外出妇女作为农村与城市、传统与现代之间演变和过渡的纽带,促进了农村家庭关系的变迁。改变了传统的以男性家长为主导的家庭性别关系,塑造了新的更为灵活的性别分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