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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所规定的一项颇具保险补偿特色的重要制度。机动车辆保险则是财产保险中与普通民众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保险种类。近年来,媒体和公众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在机动车辆保险中缺失的问责越来越多。本文将在探讨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代位权的一般性问题的基础之上,以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为研究视角,探究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相关问题,以期对构建完善的机动车辆保险代位求偿机制有所裨益,从而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全文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作为主体部分的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内涵进行考察与界定,主要阐述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发展沿革、我国法律的基本规定、功能定位、法律性质以及与相关制度的比较问题。第二章,在对我国现有机动车辆的保险体系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重点论及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在机动车三责险和交强险中的适用范围。第三章,从机动车辆保险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方式和事由入手,系统阐述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在行使金额、行使名义、行使对象以及诉讼时效方面的问题。第四章,结合机动车保险业界的实践,阐述和分析保险人放弃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原因以及产生一系列影响。第五章将在前文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为机动车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完善以及健康发展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