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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灵魂锻塑的基础,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后,法院队伍开始实行分类管理,法院人员被划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序列,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模式。司法行政队伍作为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联系群众、沟通上下的重要力量,为审判权正常行使发挥着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注重强调以法官为核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对如何完善法官队伍职业保障思考较多,但对于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考虑不够,未予应有重视,与其相关的配套制度尚不完善,影响了法院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鉴于司法行政队伍在保障法院审判权运行方面的重要意义,审视当下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以及制约因素,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司法行政队伍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本文从研究J市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入手,通过文献检索,了解把握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清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院司法行政、法院司法行政人员等相关概念,并明确以人岗匹配理论、波特—劳勒综合激励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在研究方法上,采取对J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进行近距离观察、问卷调查、无结构化访谈等方法,发现J市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挖掘背后深层次成因,并在理论指导下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研究发现,J市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主要在于:人力资源规划缺位、人力资源配置不当、教育培训质效不高、绩效考核导向失灵、综合激励机制乏力等,问题的背后成因主要包括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制约、理念观念的滞后,以及法院人才策略的不当等。在分析问题和成因的基础上,笔者通过理论指导和实践思考,提出了加强法院司法行政队伍的一些建议:完善法院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体制、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构建有效综合激励机制等,以期在破解法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难题,为激发司法行政队伍活力,促进法院整体发展,确保司法改革成效上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