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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洛斯·福曼是一位出生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电影导演,并由于种种原因在其艺术生涯后期又转战美国好莱坞继续其导演生涯。这就使福曼的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呈现出差别。捷克时期的作品具有新浪潮电影的风格,内容的关注点主要聚焦在年轻人的心理和生活上;而后期在好莱坞的作品则更多的体现出戏剧性,突出戏剧冲突的展现。 福曼的电影作品始终在探讨一个中心,即个人与社会,自由与责任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他在捷克的生活经历所给予他的思考。捷克时期的作品由于制度和文化的限制,福曼影片着重体现的是当时捷克年轻人的生活现状和困惑。转战美国的作品增加了戏剧冲突,但是仍然能强烈感受到他的表达意图。不同于捷克的作品风格,来到好莱坞的福曼似乎更擅长于戏剧性情节的展现。这一特点主要因为福曼初到美国时正值美国新好莱坞风格的崛起,此风潮影响了他今后的创作。加之福曼偏好的悲喜剧创作模式,嬉皮风格,以及他擅长展现的舞会场面等,福曼逐渐形成了自己独到的电影创作思路。 米洛斯·福曼在很好的适应了好莱坞的创作规律和文化环境的同时仍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对艺术品质的要求,最初资金限制和偶尔的票房失败都没有使他丢弃自己的信仰,始终保持着东欧人对于社会.历史,人类自由等严肃命题的持续关注和审视。这种坚持让他赢得了更大的成功,获得了更大的创作空间,在世界电影界创造了不凡的影响力。同时也对中国电影艺术自身的发展具有启示意义。